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2026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 号)、《四川轻化工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现将2026年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三)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兼顾教学资源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以满足学生对专业选择的需求;
2.根据社会发展与学校实际,各学院应依据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条件设施情况,合理确定各专业转入学生的人数。在各学院上报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具体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凸显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落实学院在办学中的责权利。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布各专业转入学生的选拔条件和选拔方式,并自主组织实施转入学生选拔工作。
教务处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