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兼顾教学资源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以满足学生对专业选择的需求;
2.根据社会发展与学校实际,各学院应依据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条件设施情况,合理确定各专业转入学生的人数。在各学院上报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具体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凸显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落实学院在办学中的责权利。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布各专业转入学生的选拔条件和选拔方式,并自主组织实施转入学生选拔工作。
教务处
2025年5月15日
(三)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兼顾教学资源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以满足学生对专业选择的需求;
2.根据社会发展与学校实际,各学院应依据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条件设施情况,合理确定各专业转入学生的人数。在各学院上报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具体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凸显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落实学院在办学中的责权利。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布各专业转入学生的选拔条件和选拔方式,并自主组织实施转入学生选拔工作。
教务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