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双学位”教育报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4年我校获四川省批准有双学位教育举办资格的专业共18个,现将双学位教育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制
基本学制2年。在校修读年限从主修专业入学起不超过6年。修读合格全部课程并达到相应学科学位授予的绩点要求,可授予学士学位(无学历证书)。
二、报名条件
1、已学课程平均绩点应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理工科≥1.8,文科≥2.1;
2、文科专业学生原则上只能报名修读文科类专业双学位;
3、只能在与现在所学专业所授学位不相同的专业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4年6月5日18:00—2014年6月25日18:00
四、报名对象与要求
1.2011级(需延期一年毕业)、2012级、2013级本科生;
2、请同学们慎重报名,一经确认并修读,原则上不能中途退读。
五、报名办法与程序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2、进入活动报名-网上报名;
3、勾选“双学位”专业,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4、如果错选,在“已选项目列表”删除后重新选择;
五、教学安排与学生管理
1. 双学位教育,原则上利用周末、假期组班教学;
2. 2014年双学位教育原则上按照2年安排教学任务;
3. 双学位学生管理:(1)原则上由教学办主任担任班主任,便于教学安排和管理;(2)实行导师制。开办学院必须为双学位教育学生安排导师,加强学习指导;
4. 特别提示:双学位为在校学习,若需通过延长在读学习年限才能获得双学位的,需要申请并办理延期毕业手续。若中途中断双学位教育的学习,也只能在次年6月申请主修专业的毕业、授位。
六、2014年开办专业列于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位 | 学分 |
1 | 会计学 | 管理学 | 70 |
2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70 |
3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70 |
4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70 |
5 | 英语 | 文学 | 70 |
6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70 |
7 | 法学 | 法学 | 70 |
8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 | 80 |
9 | 土木工程 | 工学 | 70 |
1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80 |
1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80 |
1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工学 | 70 |
13 | 工业设计 | 工学 | 70 |
1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70 |
1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70 |
16 | 生物工程 | 工学 | 70 |
17 | 制药工程 | 工学 | 70 |
18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70 |
教务处
2014年6月4日
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