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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期末考试与补考监考步骤
[教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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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期末考试与补考监考步骤

(请各监考教师必须按此步骤操作)

一、清理考场。检查课桌椅是否完好?查看课桌内有无书籍或纸张?查看课桌桌面有无与考试有关的文字等?

二、随机安排考生座位。监考教师必须随机安排考生座位,如:可在黑板上随机编排座号,学生按指定座号入座。并请两名学生在考试签到表上签名确认随机安排考生座位。

三、宣布考试纪律。内容为:

1、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无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者不能参加考试。

2、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场与座位参加考试,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3、学生不得将除考试必需品以外的其它物品(如书籍、纸张、资料、通手机等)带入考场,如不小心带入考场,也必须放到指定地点。

4、学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严禁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考试违纪者,违纪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考试作弊者,作弊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并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5、特别警示:凡有以下考试作弊行为之一者,直接开除学籍:

(1)请人代考或替他人代考的双方当事者、组织作弊者;

(2)使用通讯设备(如手机)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者。

(3)以强制、贿买、威胁、利诱、指使等手段让他人协助作弊者;

(4)偷窃考试试卷者;

(5)对监考人员采取报复且情节严重者;

四、检查学生证件,组织学生签到。监考教师要特别检查学生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要清点每位考生是否都签了到?

五、发放试卷。试卷发放完毕,监考教师必须检查所发试卷份数是否与实际参考学生人数(学生签到人数)一致。

六、实施监考。监考教师一前一后实施监考,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说话、看书、打电话、发短信、吸烟等)。

七、收卷。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必须收齐所有试卷,清点份数,保证所收试卷份数与实际参考学生人数(学生签到人数)一致。

八、交卷。监考教师将收齐后的试卷交到指定地点交与指定人员。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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