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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
[教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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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

 

川理工教[2004]101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安排的一次系统、全面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它既是对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复习、巩固、深化和提高,也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既是对学生综合素质与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也是实现专业基本训练和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提高人才素质的重要过程。为实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我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任务

l.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环节,使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得到巩固、深化和提高,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设计方法、实验方法和研究方法的系统、全面的训练;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和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工程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3.进一步加强学生制图、运算、设计、测试、试验、外文翻译、计算机应用等基本技能的训练;

4.加强学生文献检索、调研、综合分析、报告编写、书面及口头表达等能力的培养,特别应加强学生获取新知识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学生学习他人经验和借鉴其它学科研究方法的悟性,提高学生处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应变能力;

5.使学生掌握工程设计及论文撰写的程序、方法和技术规范;

6.培养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吃苦耐劳、勤奋努力、勇于探索、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程序

()选题的基本原则

l.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综合训练的内容。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科研、生产实际选题,选择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开发以及与本学科发展等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

2.题目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或研究内容,且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知识覆盖面较广,尽可能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3.选题应尽可能力求有利于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的培养和提高。

4.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中,使中等以上学生通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又给优秀学生留有发挥和创新的余地;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内容和提高要求;对于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的较为复杂的题目,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果。

5.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题目类型应多样化,便于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爱好选择题目,以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原则上一人一题。若需要由二人以上共同参加的科研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保证每个学生有不同的专题方向;不允许二名或二名以上学生做同样的或只改变个别参数的课题。

7.若需要连续几届学生深入做相同题目,指导教师必须明确深入和突破的内容,不允许做完全一样的内容。

(二)选题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1.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在说明其选题目的、意义、主要工作内容、已具备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教研室毕业环节工作小组审定、批准后方可列入选题计划。

2.为充分调动师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选题要尽量做到自选与分配相结合。选题计划及指导教师向学生公布后,学生和指导教师可按“双向选择”的原则互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题目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与学生互选后,由各教研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平衡和调剂,最终确定每个学生的题目和指导教师,并向学生公布。

3.指导教师应根据选定题目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提出工作任务、基本要求和完成时间。

4.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所选题目进行必要的文献检索、现场调研(毕业实习、实地考察)与资料收集,为毕业环节的正常进行作好准备。

5.题目一经选定,中途不得随意改变。如确因不可预知因素需要更换题目时,必须办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变更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改题。

6.题目类型的申报、审定及最后确定应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职责

(一)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功、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一定独立科研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背景;

2.了解本学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所指导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3.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要求,具有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写作的实践经验,明确学生所选课题的难点、关键及设计或论文各个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4.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新教师必须经试讲合格方可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且应配备指导教师。助教不能单独担任指导教师,但可协助指导。必要时,可成立若干个由不同职称结构和不同年龄结构教师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发挥集体优势,协同指导。指导教师由教研室确定;

5.在企事业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由院内和院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具备学院规定的指导教师资格,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报学生所在系毕业环节领导小组审批;

6.新办专业指导教师不足时,可聘请我院或其它院校教学效果好的退休老教师或相关单位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事先应在人事处履行相关手续;

7.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从严要求学生,严格履行职责,保证充分时间指导学生或与学生交流;

8.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素养,做到为人师表。

()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接受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要做好指导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思想准备、资料准备;协助系、教研室进行物资准备,落实所需的教学场地,联系安排实验、上机场所,协调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处理好有关事宜;

2.指导教师要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对学生严格要求,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3.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其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负责。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为6-8人;

4.注意因材施教,加强面对面指导,随时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定期检查进度与质量,督导学生按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5.对学习不努力、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结业任务或无故缺勤、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资格;

6.指导教师之间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集思广益,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7.学生在校外作毕业环节时,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履行学院规定的指导教师职责,而校内指导教师应保持与学生的联系,负责通报有关各方面的情况,并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中相关规定检查其进展情况;

8.防止学生下载、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否则,在答辩时被确认,学院将对指导教师按教学事故处理。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选题准备,及时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的内容包括:题目、工作任务、基本要求、完成时间等。任务书是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主要依据,也是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性检查的依据,因此,必须认真填写,并经教研室审定同意后方可向学生下达;

2.根据任务书要求,指导学生开展文献检索、现场调研(毕业实习、实地考察)与资料收集,指导学生完成《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保证足够时间与学生交流,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答疑;

4.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并进行中期检查;

5.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和报告,并认真批阅;

6.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要求,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对学生的工作态度、知识与能力、成果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等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填写指导教师评阅意见,给出推荐成绩;

7.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8.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9.督促学生把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由各教研室归档保存。

四、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认定

按《四川理工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各系认真审查学生进入毕业环节的资格,符合进入毕业环节资格的学生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五、对学生的要求

()在思想素质上对学生的要求

1.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要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学问,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老老实实做学问,不弄虚作假,尊重他人劳动,不剽窃、不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否则,在答辩时被认定,成绩按零分记载,并直接随下一年级重作;

3.尊敬师长,文明礼貌,虚心好学,尤其应虚心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同时应加强对社会的了解,有意识培养自己的吃苦耐劳精神和交际能力,不断增强社会适应性;

4.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二)在业务能力上对学生的要求

1.文献检索能力是一个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素质。要求学生学会文献资料检索和查阅的方法、步骤,学会对文献资料的筛选与应用。尽可能多的了解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社会生产需求状况,尤其是先进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等。题目选定后,要求每位学生根据课题情况检索足够的相关文献资料,并记有读书笔记,以方便使用。随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不断深入,要求学生不断增加文献资料的数量及深度,并贯彻于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

2.课题调研是大学生必须练就的基本功。要求学生根据选定课题的特点拟定调研提纲,独立完成调研任务。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有助于帮助学生理清工作思路,着重解决“为什么、做什么、如何做”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保证,因此,开题报告应认真撰写,做到思路清晰,依据充分,内容丰富;

3.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具有一定复杂程度和一定综合性的实际问题的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获取信息能力、观察事物能力、使用工具能力和表达表述等能力;

4.学会初步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理论与技能分析和解决给定的任务的能力,通过学习、研究与实践,使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得到深化和提高,使知识领域得到扩展,专业技能得到延伸;

5.在教师指导下,掌握完成一项给定任务的方法、步骤和全过程(文献检索、资料收集、调研、实(试)验、数据采集与处理、结果分析与总结、观点提炼、方案比较、得出结论、绘制设计图件、编制图表、编写设计说明书或撰写论文、编写答辩提纲和答辩稿等)

6.培养学生掌握工程设计的程序、方法与技术规范,提高工程设计计算、图纸绘制、技术文件编写的能力;培养学生掌握实验、测试、数据处理等科学研究与应用的基本方法和应用各种工具的能力,为今后的工作与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7.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严禁抄袭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某项任务。一经发现,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成绩按零分记,并直接随下一年级重作;

8.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学生需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成果,文档部分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填写《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申请表》,未填写答辩申请表或指导教师不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9.学生答辩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如准备答辩提纲、写出答辩讲稿、准备必要的图表等,并进行试答辩,有意识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在纪律上和其它方面对学生的要求

1.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有事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一级处理;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2.学生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有关单位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爱护仪器设备,注意节约材料及水电;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达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项任务;

5.答辩后,学生应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译文、软件文档等),对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转让;

6.搞好设计室(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保持设计室(实验室)的干净整洁。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实行院、系二级管理。教务处作为院级毕业设计(论文)的主管职能部门,着重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管理和目标管理,各系主要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过程管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

各系成立由主任或主管教学的副主任担任组长、4--5人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教研室成立3--4人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各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管理文件、质量标准的审定,协助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审定和质量检查工作,也是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学术问题的裁决机构。

(二)各部门、机构职责

1.教务处的职责

1)教务处作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宏观指导以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2)制定全院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用管理文件,特别应在把握大局的基础上,制定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推行阶段性目标管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

4)协调院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必要的教学条件;

5)组织优秀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

2.系职责

1)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拟定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计划;

2)编写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和指导书,制定(修订)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管理文件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评分标准;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按照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选题工作,确定指导教师名单、指导学生名单和人数,并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

4)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定,并向教务处上交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统计表;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学生出勤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条件保障情况、进度和质量等),配合学院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性检查工作;

6)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7)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和成绩上交(纸质和电子文档);

8)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上交总结报告。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

9)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及电子文本的归档、保存与保管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应保存三年以上,有条件的可永久保存。

系组织机构的具体职责由各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界定。

七、经费

1.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经费,由学院统一划拨、教务处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课题等具体分配到系。

2.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由系领导审批签字统一掌握使用;

3.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4.学院原则上不支付学生自己联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单位的一切费用。

5.院外单位有关人员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费,由各系与指导人员协商解决。

6.学生在院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或其它费用,由学生本人或接受毕业设计(论文)的院外单位支付。

7.学生在院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劳动报酬,由院外单位与学生所在系、学生本人商定,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8.院外单位为学生支付的劳动报酬原则上归学生本人所有,学生所在系需要提取相关费用的,必须经学生本人、院外单位和学院同意,并共同协商提取比例。

八、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

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论证、任务书、进度、答辩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是保证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平时情况,保证教师时间与精力投入,最终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根本手段。

(一)过程管理的分工

指导教师负责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务处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二)过程检查

1.初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正式进行后,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本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教务处对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地点及学生的落实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计划落实情况;

  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态度、出勤情况等;

  学生与指导教师之间的合作情况等;

  开题报告开展情况;

  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工作状态等;

  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等;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的初期检查材料交教务处。

教务处将根据各系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得好的系予以表扬,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抽检不合格的系予以“黄牌”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改进。

2.中期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本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普查,教务处对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有无变更课题名称或内容;

  有无变更指导教师;

  有无课题工作量太大或不足的情况;

  课题进展有无滞后情况;

  系内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协调一致,齐头并进;

  毕业设计(论文)已完成部分的情况(包括积累的资料、设计的方案等表现形式);

  指导教师的指导行为(包括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对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处置、出勤情况及指导态度、对学生所遇困难的解决等);

  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行为表现(包括出勤、工作态度、工作方法、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指导教师的合作等);

  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学生能否预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将中期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交教务处。

教务处对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与处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通知有关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予以改进。

3.后期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即将结束时,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

  毕业答辩的准备、实施情况;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情况;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文件收集归档情况。

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将整个毕业环节的各项工作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形成书面的“毕业环节工作总结”材料交教务处。

教务处在各系总结材料基础上结合抽查情况对全院毕业环节进行工作总结。

九、毕业答辩

实行教研室、系两级毕业答辩制度。

(一)    答辩条件

1.学生本人同意并申请;

2.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先行工作;

3.指导教师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并签字同意;

4.评阅教师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并签字同意;

5.学生所在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同意。

(二)    教研室答辩

由各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应由3名以上(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负责完成对本专业学生的毕业答辩工作。答辩程序如下:

1.学生携带必需的材料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2.学生向答辩小组报告所完成的设计(论文)的课题名称、主要技术指标、本设计(论文)的前人工作基础、设计(论文)过程、重要结论及其理论价值、关键技术价值、本设计(论文)不足及其可能完善方向、方法等,时间15--20分钟;

3.毕业答辩小组对学生质疑,质疑时间一般控制在15--20分钟,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质疑:

  学生报告中的疑点与错点;

  设计(论文)中存在的疑点与错点;

  课题涉及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阶段成果的价值;

  课题内容相关的动态;

  设计(论文)的不足及完善方向与方法。

(三)    系级答辩

各系聘请专家组成系级毕业答辩组,负责由指导教师推荐的参加系级毕业答辩学生的答辩。毕业环节优秀的学生将主要从参加系级答辩的学生中产生。参加系级毕业答辩的学生为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5%左右。系级答辩程序如下:

1.   系级毕业答辩组根据各教研室推荐的参加系级答辩毕业生总数,确定参加系级答辩的学生名单;

2.   系毕业答辩组在答辩前张榜公布参加系级答辩学生的名单,并通知系毕业答辩组成员和学生本人;

3.   参加系毕业答辩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材料交系级毕业答辩组;

4.   系统一安排系级毕业答辩的时间、地点及指定各答辩小组的组长;

5.   系负责系级毕业答辩的总结工作。

(四)院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学生院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必须在院内进行。

1.学生在答辩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向所在系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经审定后符合答辩条件者,由学生所在系组织答辩。

2学生所在系向学生通知答辩时间与地点、答辩的条件要求、答辩组成员等。

3.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回校参加答辩。

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与毕业答辩组分别评定。

2.指导教师、评阅教师与毕业答辩评分分别为:40分、30分、30分。

3.指导教师不能评阅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4.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数的分布要符合“两头小、中间大”的教育统计学规律:优秀占10-15%,良好和中占65--80%,其余的占10--20%

5.院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并由院外人员负责指导的,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院外、院内指导教师、学生所在系指定的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院外指导教师按学院的评分标准评分(40分)、学生所在系评阅教师评分(30分)、答辩小组评分(30分)。

6.对评阅中发现有严重错误、尚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基本要求,或第一次答辩尚未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可延期答辩或修改后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时间由各系答辩领导小组确定)。在答辩中发现有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应报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最终裁定,如果裁定成立,成绩以零分计,并由各系将学生名单和指导教师名单报教务处作为处理依据。

7.系毕业答辩组有权调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但上报教务处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原则上不予更改,对确需更改的,由学生所在系提出申请,并经系主任签字报教务处处长审核同意后方能更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一律随下一届毕业生重作。

十一、知识产权、工作总结及文件归档

1.毕业论文(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论文所涉及的技术内容、机密等向外扩散。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所有的资料应交回所在的教研室作为资料保存,学生不得自行带走。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若需发表,需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且应以四川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本系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交教务处。

3.教务处在各系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4.系应归档保存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文件、本系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情况统计表、教师指导毕业环节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后期检查的书面材料、本系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

5.教务处应归档保存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情况统计表、教师指导毕业环节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及后期抽查的书面材料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

6.院档案室负责归档保存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文件、全院各专业中优级毕业设计(论文)。

7.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归档程序: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交教研室,教研室将相关资料交系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对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系、教务处、学院档案室的保管范围,将分类整理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分别交三个部门归档保存。

8.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阅或借阅,按学院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附则

根据学院对毕业环节的管理规范,各系可在认真参阅本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同时应事先向所涉及的学生宣传。

四川理工学院

 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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