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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5-04 00:00:00    编辑: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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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坚持“学生中心”的大学教育观,本着有利于学生就业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原则,坚持对学校的学生负责任和学校能可控的实施转专业工作,现将2023年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二)转专业学生的选拔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兼顾教学资源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以满足学生对专业选择的需求;

2.根据社会发展与学校实际,各学院应依据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条件设施情况,合理确定各专业转入学生的人数。在各学院上报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具体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凸显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落实学院在办学中的责权利。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布各专业转入学生的选拔条件和选拔方式,并自主组织实施转入学生选拔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经转入学院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确能发挥其专长者;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医务部门确诊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可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确认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毕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学校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新生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3.大学三年级及以上者(除学校进行的专业调整外);

4.应作退学处理者;

5.无正当理由者;

6.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者;

7.高考招生类型不同者;

8.高考为文科类考生转入理工类专业者或理工类考生转入文科类专业者(文理兼收专业除外)。

三、实施步骤

1.各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与各专业转入学生的选拔条件和选拔方式,按去年转专业的人数与标准实施,教务处公布各学院各专业2022级、2021级本科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和各专业转入学生的选拔条件和选拔方式。

2.拟转专业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于5月15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建立转专业申请流程,每名学生只能选择申请一个拟转入专业。

3.各转入学院打印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审核转专业的学生申请报名基本条件,并汇总。

4.各转入学院的转专业面试工作安排于5月下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教室由各转入学院安排好通知申请学生并报教务处汇总公布;面试结束后将学生申请表填写完整、学院存档;各转入学院在选拔考核基础上决定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将系统中转专业拟录取学生申请流程审核通过,于5月30日前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签字盖章报学校教务处。同时报拟录取名单电子文档。

5.学校教务处对转入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

6.教务处正式发文确认全校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转专业后的学籍管理

1.学校批准的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于公示结束后进行,并进入新专业学习。

2.转专业学生已取得学分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课程名称与学分相同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有效;

②.其他课程的学分,可作为转入专业的素质选修课学分。

3.转出学院与转入学院要及时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卡等材料的交接准备工作,保证转专业学生按时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习。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及时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并重新选课,必须学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对转入专业已经开设但又未修读的课程,转专业学生以补修方式修读,并按规定缴纳相应学费。

五、请各学院学业导师和辅导员认真做好学生专业教育,牢固学生专业思想,正确指导和引导学生的专业选择,避免学生盲目转专业。特别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已明确公布限制性专业必须控制转入。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

四川轻化工大学转专业学生选拔条件与方式2023.pdf

四川轻化工大学转专业各专业可接收人数表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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