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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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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课程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及要求

1.目标:精品资源共享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为全校师生及其他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2.要求: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网上资源应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三、申报条件

12015年申报课程应是学校已建的省、校级精品课程,或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要求建设的新课程。所申报课程已经完成全程录像,省级精品课程优先考虑。

2、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完成了课程的基本资源建设,并制定有科学的拓展资源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3、申报课程应由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

四、申报限额、时间及注意事项

1、申报限额:每个学院限报1-2门课程。

2、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课程负责人应于41日前按要求填写《四川理工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申报书》(一式1份),各二级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通过OA系统发送至教务处钟政老师处。各申报课程应于41日前将申报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相关内容上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2.四川理工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申报书

3.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评审指标体系(参考)

 

    教务处

                             201537

【编辑: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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