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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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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依据《四川理工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和《四川理工学院教研室工作考评办法》有关精神,为一步激发和调动各教研室全体人员的积极性,认真搞好教研室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切实提高教研室工作质量,增强教研室的活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校级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对象:全校各教研室。

 2、材料统计时间:2015年度。

二、评选程序与办法

1、参照《四川理工学院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在全面考评各教研室工作的基础上,每个教学单位向学校推荐1个教研室,参加校级优秀教研室评选。

2、参评教研室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采用听取PPT汇报(占40%)与查看纸质材料(占6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

4、全校公示,学校审定,并给予表彰奖励。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

2、各参评教研室上报的数据和相关材料,经查实若不属实,则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于2016315日前将参评校级优秀教研室的以下材料提交到行政楼317办公室:

1)按照统一封面格式的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自评报告一份,同时,通过OA系统将电子文档发送给教务处彭明芳。

2)装盒或装袋的纸质支撑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于20163月下旬进行评审;4月上中旬公布评选结果。

未尽事宜,请致电询问。联系电话:5505910     联系人:谢华  彭明芳。

附件:

1、校级优秀教研室自评报告封面格式

2、四川理工学院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6年1月5

【编辑: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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