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实施大纲的管理和有效推进课程实施大纲的实施,现就2015-2016学年第1-2学期课程实施大纲编制及审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5-2016学年第1-2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应根据《四川理工学院课程实施大纲编制管理办法》,完成所有任课课程的课程实施大纲编制工作。
2、请将所有课程实施大纲的电子版,经各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3、凡2016年要申报职称评审的教师,须单独提供1门课程实施大纲的电子版本。
4、请规范填写《2015-2016学年第1-2学期课程实施大纲汇总表》及《2016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课程实施大纲统计表》,并于3月21日前会同课程实施大纲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提交给教务处彭明芳。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颜杰、谢华联系。联系电话:5505823; 5505910。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1-2学期课程实施大纲汇总表(略)
2、2016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课程实施大纲统计表(略)
教务处
2016年 2年24 日
【编辑: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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