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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办法
[教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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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办法

 

川理工教[2005]55

 

为加强我院师资力量的培养和建设,积极引导青年教师钻研教材、教法,开展教学交流,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院教师整体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特制定四川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办法。

一、主、协办单位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每年举行一次。

主办:教务处;协办:各教学系

二、竞赛课类型与分组

1、类型:理工、文科类、体育、艺术类课堂教学。

2、分组:理工组;文科艺体组。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1、热爱高校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遵守学院教学规范,认真执教,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师生好评。

3、积极探讨和改进教学方法,勤于实践,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4、年龄在35岁以下,担任课程主讲一年(含一年)以上。

四、竞赛评价内容

1、教学准备

备课认真,准备充分;教案完整、规范,符合学科特点。

2、表达能力

普通话教学;语言流畅,表达生动,富有感染力;条理清楚,说理透彻。

3、教学内容

紧扣大纲,把握恰当;内容充实,信息量大,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前沿;内容娴熟,运用自如;思路清晰,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概念准确,阐述精练;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4、教学方法与手段

方法得当,运用合理;启发思维,善于引导;板书工整、简洁;合理利用各种教学媒体;课堂演示动作规范、熟练。

5、教学效果

讲课富有感染力,注重师生互动,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好。

6、教学态度:仪表端庄,教态自然、大方,精神饱满;

五、竞赛安排

竞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预赛。由教学系组织。

1)教研室广泛宣传,动员广大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竞赛,并组织报名。

2)系由主管领导、教研室主任、督学小组组成评议组,对参赛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开展听课评选。确定参加复赛教师名单,各系按本系35岁以下青年教师的10%确定参加复赛人数,不足1人,按1人计,将复赛名单报教学质量管理科。

2、复赛。复赛阶段由教务处和督学组组织。通过督学专家听课评审,确定文科、艺体组10人,理工组10人参加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决赛。

3、决赛。由教务处组织。

决赛阶段主要利用周末和晚上,集中安排参赛教师讲课,由院领导、督学专家、有关部门和系领导组成评委评审。

六、奖励

1、文科、艺体组,理工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4名。

2、学院对竞赛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3、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获奖者的有关材料将进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可作为评定职称的依据之一。

4、学院根据各系组织竞赛的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2名。  

 

 

                                                                                               四川理工学院

       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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